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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3年江西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 (一)强化协调机构。
 各地要建立健全畅通工程领导机构,把畅通工程当作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畅通工程的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文明办、计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监等部门的工作合力,共同抓好畅通工程。省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做好本部门畅通工程工作的同时,还要挂点包干联系指导若干个实施城市的畅通工程工作。省公安厅重点联系指导宜春市(含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的工作;省建设厅重点联系指导南昌市、乐平市的工作;省文明办重点联系指导新余市、德兴市的工作;省计委重点联系指导九江市的工作;省交通厅重点联系指导赣州市的工作。
 (二)强化总体规划。
 各地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在充分认证的基础上,按照城市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程序科学编制《城市交通规划》与《道路交通管理规划》。11个设区市的《城市交通规划》与《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务必在今年底前完成,届时省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没有完成《城市交通规划》与《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年终不得申报二等以上管理水平城市。今年,省建设厅、省计委、省公安厅将联合出台关于对部分规划新建项目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的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好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 (三)强化交通管理。
 要以治乱治堵为突破口,围绕畅通工程评价指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确保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平均遵章率分别提高1、2、4个百分点,实现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二是要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标、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划设计,健全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管理设施,尽快建立完善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体系。三是要加大畅通工程专家组指导工作的力度,省、市两级要定期组织开展畅通工程专家调研活动,依靠专家力量发挥指导作用,促进畅通工程工作。四是要深化交通勤务改革,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勤务模式。五是要加快交通指挥控制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尚未建立交通指挥控制系统的设区市,今年内要完成交通指挥控制系统规划设计工作。六是要强化静态交通管理,制定科学的停车设施规划。各设区市今年内要建设1至2个公共停车场,逐步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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