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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三年百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对再就业培训的计划制定、教材选用、师资水平、教学过程及培训数量、质量和培训后就业率的综合考核制度。加大教材开发、师资培训力度,逐步实现同一职业(工种)的再就业培训要统一教材、统一课时、统一师资标准,确保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二)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实施“技能振兴行动”。根据首都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的培训,重点加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尽快扭转我市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局面。
  充分依靠企业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等级培训,提升在职职工的工作能力。各企业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形成职工在岗和轮岗培训制度。进一步强化自主培训功能,通过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学校与企业合作关系等手段,积极开展在职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改善职工队伍的素质结构。
  围绕我市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振兴现代制造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及全面展开奥运会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重点加强机电行业、汽车制造业、商业服务业、公交行业和建筑业在职职工的技能培训。通过院校培训、岗位培训、师傅带徒、校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尽快培养一批技术精湛、技能高超的高素质和复合型技术人才。
  (三)以劳动预备制培训为重点,实施“青年培训计划”。加大新生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力度,为首都经济建设做好人才储备。
  继续鼓励、支持全市各类中、高等职业院校,以及经过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主动面向有就业愿望的初、高中毕业落榜生,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结合就业准入规定,积极开展职业技术等级培训和鉴定,提高他们的技术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到2005年本市新生劳动力都要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紧密结合京郊经济发展和本地区城市化进程,在农村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全面贯彻市农委《关于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全面实施农业现代化培训工程,加速农村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拓展农民“绿色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面向农村写作劳动力积极开展旅游、环保、服务以及加工制造等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农转工、农转居和小城镇建设转非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就业的渠道。全面提高乡镇企业职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转移,使之就地培训,尽快实现就业。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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