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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总结我市城市管理经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对长效管理措施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使之与襄樊城市管理的实际更贴近,更有效,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襄樊的城市管理水平。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城区(开发区)、各工作队、市直各职能部门在整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点。各城区(开发区)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作用,发动群众,打一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二)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市区主干道严禁占道经营,对市区次干道的占道经营进行严格控制,对背街小巷的占道经营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各城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对辖区部分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采取定点、划线、定时、定人、统一设施、统一着装的办法,拿出堵疏方案报市整治指挥部批准实施。
  (三)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整治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使城市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四)坚持专业队伍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城区(开发区)和各工作队要紧紧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工作队要与各整治单位密切配合,把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在抓好综合整治的同时,各城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对城市环境中的老大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治本措施,实施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五、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各城区和开发区都要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分指挥部,制定详细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市直各单位都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将指挥部(领导小组)名单于5月19日前报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对工作不力和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领导,市委、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抓好综合整治。此次整治工作从市区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整治工作队,分为若干个支队、大队和中队,配合城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对襄城区、樊城区、襄阳区(张湾地区)和各开发区分区域实施综合整治。各城区和开发区要按照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及要求,对辖区的城市环境、立面容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整治。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三)开展宣传发动。市直各新闻媒体要做好整治的舆论宣传工作,让市民对整治工作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进来。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要全程跟踪,全面报道,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要给予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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