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对城区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遣送。责任人:陈农友。
三、整治的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综合整治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1、市政府发布《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2、组织临街各单位清除“牛皮癣”。3、对主干道违章占道经营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在主干道杜绝占道经营。4、对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对机动车实施严格的红绿灯管制,确保良好的行车秩序,并对车辆乱停乱靠进行专项整治。5、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开展。治理“白色污染”,清除背街小巷垃圾死角。制定有效保洁措施,加大保洁力度。6、制定占道经营疏堵方案,做到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背巷规范管理,方案报整治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7、研究城市长效管理措施。
(二)重点推进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1、对客货运三轮车、板车市场进行整治。依法运营,规范运营,取缔无证经营,对黑车予以打击。2、拆除临街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3、对户外广告、店堂招牌进行清理整治。对违规设置,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牌匾予以拆除。4、对破损的城市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挥。从严控制,规范管理道路开挖行为,严肃查处一批随意开挖城市道路及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行为。5、加大对社会治安的整治力度。对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者予以打击,公开处理一批扰乱城市治安秩序、城市环境秩序,给社会造成较大危害的不法分子。6、做好街景立面的整治美化工作。城市建筑物、施工现场、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广告标志、户外灯饰、集贸市场、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等所构成的城市局部和整体景观,都应做到与环境协调,规范标准。规范统一报刊亭、电话亭,做到一亭一景,整齐美观。7、按“横到边、纵到底”要求,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入口路、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的整治和规范管理力度。8、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办市民学校、加大对不文明行为处罚力度等途径,使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显著提高。9、拿出长效管理机制方案,多方面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初步形成上报稿。
(三)巩固成果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对整治成果进行巩固。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不足。继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拔掉一批整治中的“钉子户”。在整治和宣传中,加大对市民的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市民自身的素质,不断增强其爱襄樊、做文明市民的意识。向市委、市政府上报长效管理方案。
(四)向长效管理过渡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