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队按照分指挥部和支队要求,负责完成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教育,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抓好区域整治的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将所在区域整治工作信息上报支队;完成分指挥部和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中队负责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掌握整治一线工作动态,配合居委会协调解决整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完成大队下达的各项整治任务;按要求及时报送所在区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职能部门
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总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支持和认真指导各城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工作队,做好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对游散摊点、城市“十乱”、广告招牌设置进行整治。对市区主干道及时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公厕管理。督促城区清除卫生死角,抓好“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市区客运市场的整顿规范工作。公交车辆车容车貌良好,经营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优质。公交站牌、站台等设施卫生状况良好。整治市区出租车、人力三轮车的车容车貌,规范出租车行业的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运营,净化客运市场。加大对占道经营及车辆清洗点的整治力度。牵头制定联合执法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人:王定文。
市工商局对市区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照经营户依法查处,对马路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予以取缔。配合卫生部门抓好饮食经营户的出店经营管理,实现市区主干道无出店经营的目标。对可以适当放开经营的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配合有关城区、开发区制定方案,经市整治指挥部审查,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加大对集贸市场秩序的管理力度,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实现公平交易。制定整治出店经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人:胡逢潮。
市交通局加强对公路营业性客、货运输机动车辆和货运人力三轮、板车经营行为的管理工作,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禁止乱停乱放。会同公安部门打击无证运营的客、货运车辆。对城区主次干道两旁的机动车辆维修站点进行规范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活动。责任人:胡文玉。
市公安局加强市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实行红绿灯管制,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制止和纠正各类车辆乱停乱靠和随意调头等违规现象。巩固取缔“电麻木”成果。配合有关部门对主次干道(含人行道)的马路市场进行整治。对办假文凭、假证件等违法行为从快查处,端掉窝点,依法严惩。加大对城区临街社会生活噪音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小区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加大巡逻力度,及时打击街头犯罪。加大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居民进行防火安全的教育。对城区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收容。责任人:柳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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