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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
 关于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的实施意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
           市烟草专卖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市农业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年5月22日)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市场诚信机制,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打假联合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打假联合行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不发生因监管不力而出现的重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明显提高,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地条钢、黑心棉、土锅炉等假冒伪劣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打假治劣、规范市场的联合行动机制基本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企业发展和市场发展的法制环境明显改善。
  (三)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购物、消费环境感到基本满意。
  二、工作步骤
  此次打假联合行动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3年6月1日-7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质量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打假联合行动进行周密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3年8月1日-12月31日)。各地、各部门按照既定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狠抓大案要案,整顿和规范一批重点市场,打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惩处一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制售假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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