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收支
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3]4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
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山东省财政厅 二00三年六月十三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推行“票款分离”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前我省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情况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票款分离”制度,是整顿财政分配秩序,加强财政管理,从制度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财政、监察、物价、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全省“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997年,各级通过清理整顿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账户,把长期以来分散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增强了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1998年,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全省建立了统一的财政专户体系和“上缴下拨”制度,解决了部分预算外资金体外循环问题。2000年以来,我省积极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缴方式,认真推行“票款分离”制度,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在全省初步建立起“收之有据、用之合理、调度灵活、运筹有方”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新机制和“部门管事、财政管钱、收支脱钩、相互监督”的两条线运作方式。
但由于“收支两条线”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区、各部门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和部门过多地考虑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票款分离”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够;二是有的地区故意拖欠应缴上级的收入,甚至截留挪用,影响了“上缴下拨”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存在“坐收”、“坐支”,甚至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四是个别地方和部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还有的超范围、超标准乱收费以及使用非法票据收费等;五是代收银行的个别代收网点服务质量不高,占压代收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财政分配秩序,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同时也不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