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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意见

  七、鼓励发展中药科技产业园和孵化器
  (一)经省政府批准,在中药技术和人才比较密集的城市设立中药科技产业园,吸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技人员进园创业,尽快形成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基地。省级中药科技产业园享受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鼓励科研人员进园创办或领办中药企业。
  (二)在中药企业、科研人员相对密集的地方,设立中药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加快中药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一批中小型创新中药企业和为中药产业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对于进驻孵化器的中药企业和相关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中药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省级标准的,可以认定为山东省中药现代化创业中心,享受省级孵化器优惠政策。
  八、加强对中药资源的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山东省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在蒙山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中医药大学药用植物园、省药材技工学校药用植物园(泰山)、省中医药学校中药标本馆(莱阳)的基础上组建药用植物种植资源基因库,使野生药用植物总品种达到3000个,并对药用植物品种开展分类鉴定、生物学特性和种植技术研究。
  (二)鼓励利用生物技术开展中药资源保护、药用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的研究。建立野生中药资源濒危预警机制,开展对珍稀濒危中药资源替代品的研究开发,鼓励中药材人工种植、养殖,使其尽快形成产业。
  九、提高中医药人才的素质
  (一)加强中医药学科建设,提高中医药教学和科研水平。改革中医药院校课程设置,培养一批在中药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提高中医药教学、科研机构的培养水平,根据中药现代化需要,发展中医药教育机构,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培养面向基层和企业的实用型中医药专业人才。要增加招收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比重,使其成为中药现代化学术带头人。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院以及科研机构增设中药学科点,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加强中药人才培训工作,提高现有中药科研生产人员的素质。积极利用中医药专业院校和其他相关院校的力量对在职中医药人员进行在职教育和培训,争取在2010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3000名、农民技术员10000名。开展中药学术带头人培养工作,有计划地选拔一批中药学术骨干到先进国家进修,利用国外先进的科研手段,提高中药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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