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意见
(鲁政发[2003]4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省中药资源较为丰富,约有天然中药材资源2000余种,其中道地药材200多种,金银花、北沙参、瓜蒌的产量居全国第一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中药产业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但与先进省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中药质量标准不完善,中药材加工和种植不配套,中药企业研究开发创新能力较弱,中医药市场有待拓宽和完善等。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药品监督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中科院关于
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61号),加快我省中药现代化进程,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技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效益为中心,突出高新技术,突出规模效益,以建设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山东)基地为主线,建立和完善中药现代化发展体系,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依靠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改造壮大传统中药产业,促进中药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形成现代中药研究开发与产业发展的新优势,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协同发展原则。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中药产业,继承和发扬传统的中医药学理论,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创新产品,全面提高我省中药的研究开发能力和生产水平。要坚持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保护资源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特别要注意对濒危和紧缺中药材资源的修复和再生,防止流失、退化和灭绝。要坚持总体布局与区域发展相结合,既要考虑总体布局又要根据区域优势。要坚持中药现代化和中医现代化相结合,建立能够体现中医药优势和特点的疗效评价体系,实现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二)市场化运作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制定规划,优化环境,广泛开展以企业技术中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技术骨干的产学研合作,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整合科技、教育、经济资源,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推进中药现代化发展,构建中药现代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