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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诚信山东”建设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诚信山东”建设的意见
 (鲁发[2003]8号 2003年6月16日)


  为切实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省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全面推进“诚信山东”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诚信山东”建设的重要意义
  1.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信用是经济主体之间开展交换与合作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信用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内容。健全的信用体系和完善的信用制度,在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发展、防范各种经济社会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信用已经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维系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道德和法制力量。
  2.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新形势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些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集中整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税逃税骗税和恶意逃废债务、拖欠税款、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失信违约行为,强化对信用主体的培育和约束,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总地来看,社会信用意识还比较淡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信用建设水平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3.推进“诚信山东”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提升我省信用建设水平,对于树立山东在国内外的良好信用形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显著增强我省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诚信山东”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以信用促发展的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诚信山东”建设,努力把我省社会信用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诚信山东”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为目的,以培育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主要内容,以强化信用道德建设、建立信用信息网络和加强信用监管为基本手段,以健全法规和创新体制为支撑,积极发展社会化、市场化的信用服务行业,逐步形成法制化、规范化的信用自律、监督和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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