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会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发[2003]21号 2003年7月1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工作的发展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基础设施好坏、投资环境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2000年7月1日《
会计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在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不依法设账,没有内控制度或者内控制度形同虚设;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做假账、设账外账、小金库、偷逃税收、转移国家资产;一些会计人员素质不高,职业道德失范;不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等。这些问题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破坏投资环境,制约经济发展,亟需加以整顿和规范。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行为,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步伐,现就加强会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是单位管理必不可少的信息源。各单位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可靠。
(一)依法建账。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法设置会计机构,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单位,也可依法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建立健全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和财产清查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做好会计资料建档和保管工作。认真执行《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时、真实、完整地对外提供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积极稳妥地开展基层单位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逐步实行企业财务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二)加快实现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有条件的单位要全部实行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范操作。会计电算化要从基本会计核算业务电算化做起,逐步拓展会计管理功能,建立会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信息系统。
(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单位必须统筹规划,全面安排,按照《
会计法》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规范的组织规划、授权批准、资产保护、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职工素质、风险控制、会计控制、审计控制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决策管理行为和运行程序,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有效防止各种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