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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其他设施建设:旅游区的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要适当超前,逐步实现重点旅游区和旅游线路的有线、移动通信无盲区;加快完成重点旅游发展地区特别是三州农网改造,鼓励旅游宾馆、饭店及当地居民使用电力、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和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要着手新能源项目的引进和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解决燃煤、烧柴污染空气、环境等问题;重点旅游城市要规划建设一批旅游车观光停泊点。
  (十一)搞好旅游发展规划。各地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和《四川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按旅游产业综合要素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要与本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建设、交通、林业、文化、宗教等相关专业规划有机结合。各地的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规划、跨区域旅游片区发展规划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凡没有批准规划的旅游项目,一律不得开发。同时,要加大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重点景区要逐步完善宣传教育设施,不断提高游客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的意识,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九寨沟、黄龙、乐山大佛、峨眉山、青城山和都江堰等重点景区要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在经营、管理、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遵循国际标准,尽快实现与国际接轨,创造具有国际水准的景区环境,提供一流的服务,以适应旅游业日益国际化的需要。
  (十二)大力搞好招商引资。进一步解放思想,将我省的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经营性项目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形成全社会办旅游、有实力的人办旅游的良性发展格局。着力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策划、包装一批优势旅游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财团参与我省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按照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与项目特许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原则,以特许、转让、承包等方式,依法对景区经营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加快景区的开发与建设。创新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投融资体制,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旅游资源的保护、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景区的开发建设等,在不增加各级政府财政负担的前提下,从根本上改变我省旅游业投入不足、低水平发展的格局,以适应快速发展的旅游市场的需求。
  (十三)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各地的主要新闻媒体要将旅游宣传作为重要内容,精心策划,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发展旅游的良好舆论环境。大力拓展海外市场,针对不同的客源国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每年在主要客源地组织1-2次富有实际效果的促销行动,并进一步开辟新兴的客源市场。鼓励大型旅行社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发挥窗口作用,不断拓展海外客源市场。积极争取中央媒体、境外媒体加大对我省发展旅游业的新举措、新成效、新亮点的宣传,按市场化运作,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确定知名媒体,对四川旅游的整体形象进行策划、包装和宣传,尽快开播四川旅游频道和栏目,滚动播出旅游节目。各地要在主要旅游城市规划、设置四川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区。在各主要口岸(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主干线及城市出入口和重要的公共场所免费发布四川旅游公益形象广告,并纳入相关市政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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