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全过程,大力推进政府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同志,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严厉查处执法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要严肃法纪、政纪,对法律法规、上级机关制定的政策和文件不贯彻、不落实、不兑现或阳奉阴违、软顶硬拖的,要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和取信于民。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促进政府信用建设,保障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提高政府的公信度。
(二)讲效率,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没有实际意义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对可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切实把政府职能从行政审批型转到公共服务型上来。建立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行政审批中权力寻租现象和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已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增强行政公信力。
(三)讲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风建设
进一步完善决策听证、信息公开、服务承诺等制度,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政府制定政策、作出决策,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切实落实人民群众对政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规则和服务承诺,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其他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及时发布政府规章、措施和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人民建议征集、信访举报、政府热线电话等制度,疏通社会各界对政府意见、建议的反映渠道,健全社会监督网络。
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目标,扎实有效地抓好政风建设。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密切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奢侈浪费、以权谋私等行为,树立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清新政风。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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