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科技进步。大力开发无公害绿色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技术和综合配套技术的研究,强化对病虫害、疫病综合防治控制技术、安全用药技术、优势天敌昆虫工厂化生产技术和食品安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控制等方面问题的研究,尽快建立起符合省情的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七)积极培育绿色食品市场。一是培植龙头企业,运用现代营销手段,探索各种营销模式,尽快建立绿色食品市场营销网络。支持企业与商家联结直销模式,组织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与大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直接对接,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建立绿色食品专卖店、专卖柜。探索货物中转配送经营模式,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在大中城市组建配送中心,将产品向各大超市和连锁店配送。利用会展经济的形式,以展促销,以销促产,推动绿色食品流通。二是对符合农产品市场国债资金投向的项目,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三是在绿色食品及无公害基地和市场之间建立绿色通道,对从事绿色食品及无公害农产品经营、加工、运输、销售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在道路交通、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各项收费给予优惠,为绿色食品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领导,增加投入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加快绿色食品发展作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尽快取得新的突破。一是省“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重大问题进行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市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协调有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二是研究制定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发展规划,并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各市分别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作为全省绿色食品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管、产品申报、开发和管理工作。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配备人员,在宣传、培训和绿色食品开发方面给予经费支持,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四是对各级各部门的相关工作实施考核,工作突出的予以奖励,进展缓慢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各级政府及财政、计划等部门要加大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支持力度,加快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科技推广、执法监督、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绿色食品开发、奖励、宣传、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各级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色食品开发。生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商品粮基地建设等专项资金要结合区域开发,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作为支持重点,确保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各级金融部门要调整信贷方向,加大信贷扶持力度,有计划地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集团,鼓励和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改制融资上市。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和引导国内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的资金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业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