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大全省项目谋划
和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年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冀政[2003]27号 2003年5月16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加大全省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年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大全省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
积极推进项目年建设的指导意见
省委、省政府将“十五”后三年确定为我省项目年,对推动我省经济及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集中力量推进项目年建设,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项目选择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的要求,以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紧紧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实施四大主体战略,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发展的思路,通过深化改革、体制创新、政策引导、优化环境,鼓励和调动各类投资主体上项目、谋发展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投资规模,加速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项目选择原则。
1、产业关联度大,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较快形成优势产业群体的项目;
2、能够促进信息产业发展,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高新技术项目;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有利于较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
4、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化水平,以城镇化带动工业化的基础产业与基础设施项目;
5、能够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利于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项目;
6、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
7、能够发挥我省人力、资源比较优势的项目。
二、工作任务与发展重点
(一)工作任务。
1、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每年投产一批、建设一批立省、立市、立县的重点项目,努力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年增长10%以上必保目标,争取实现15%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