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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管办关于深圳特区内排水管网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由各区政府对调查结果分类统计汇总。
  (四)由市环保局负责调查工业污染源排水情况,填写有关普查表,并对调查结果分类统计汇总。
  (五)保税区、华侨城、莲塘开发区等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调查,填写有关普查表。
  (六)找不到业主或很难找到业主的路段区域,以及市城管办已接管的道路(地下管网须由市水务集团接管),其排水管网均由市水务集团负责调查,所需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由于原始调查数据庞大繁杂,涉及几十万家排水用户,必须利用计算机和专用数据库软件进行统计、汇总和研究,作为下一步提出特区内河流污染整治方案,制定工程实施计划和投资计划工作的基础。普查办牵头组织计算机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具体实施和所需经费由市水务集团负责。市、区规划、建设、档案管理等部门要无偿提供普查工作需要的所有信息资料(电子版的地形图和1:1000地下排水管网图等)。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发成果和信息资源由政府和市水务集团共享。
  为了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客观,普查办聘请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参与普查工作的实施和监督,以及普查成果的分析和研究。各种普查表由市普查办另行制发。
  四、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定于7月5日启动,9月30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计算机分析和研究。普查办工作计划和各阶段任务如下:
  (一)7月5日前,制定标准化的排水普查表和统计表。
  (二)7月5日前,组织排水普查队伍,对排水普查人员进行培训。
  (三)8月30日前,根据研究内容完成设计计算表格和数据处理程序工作。
  (四)7月15日—9月15日,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排水普查工作。
  (五)9月15日—25日,对普查资料进行整理,填制各种表格。
  (六)9月25日—30日,对普查资料进行复核,查漏补缺。
  (七)10月1日—20日,计算机系统数据输入,绘制图纸,输出统计表格。
  (八)10月20日—30日,对普查结果进行研究、分析。
  五、普查经费计划
  深圳特区内排水管网普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普查办的办公费(包括培训、宣传、辅助资料费)和各单位调查排水用户的费用补贴(将根据工作量进行调整)。
  市水务集团管理范围内的排水管网普查经费和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发和普查数据整理、输入费用由市水务集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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