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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管办关于深圳特区内排水管网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8日)宣布失效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管办关于深圳特区内
 排水管网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3年6月30日 深府[2003]121号)


  市城管办《关于深圳特区内排水管网现状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深圳特区内排水管网现状调查工作方案
         (市城管办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综合整治珠江流域水环境工作部署,实现整治珠江“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的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3〕3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实施原则
  全面调查深圳特区内排水管网的基本情况,了解特区内排水污染源的状况,进一步治理河流污染,改善水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按照《深圳市排水规划(1999-2010年)》,全面调查特区内排水系统的现状,从源头上查清排水用户的排污状况,理顺排水管网,提出从根本上消除污染源、解决特区内雨污水混流造成河流污染的解决方案。
  调查工作按河流流域和先建成区、后边远区进行。调查分为一般调查和详细调查,一般调查指对重要污染源(如酒楼、餐厅、酒吧、卫生和美容服务场所、洗衣厂、加油站、洗车场、修车场等供水管径超过50mm的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用户),通过供水查排水或专项调查等形式,进行调查,掌握情况;详细调查指通过从下游排水管向上游排水管详细查找排水用户,确定污染源。
  通过对深圳特区内排水用户、管网的全面调查,明确排水用户的位置、类别,查清各类污水的分布、走向、水量和水质,查明市政道路和住宅、工业(开发)区内部存在问题的排水管网的具体路段、性质,建立排水和污染源档案。
  二、组织机构
  排水管网现状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是搞好河流污染治理的基础,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排水管网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普查办设在市城管办。其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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