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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修市区成片旧楼区的通知[失效]

  四、实施方法和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由市内六区及滨海三区对辖区内成片旧楼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上报市综合整修办公室,市整修办对各区上报的小区进行核实确认,制定今年的综合整修计划。6月底以前,由市整修办制定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下发各区参照执行。各区政府要对确定进行综合整修的旧楼区按标准组织进行方案设计。各小区的施工和设计方案以及施工计划,要报市综合整修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全面展开阶段。分两期组织实施。第一期重点整修10栋楼以上的成片旧楼区,6月中旬开工,力争9月30日前全部竣工。第二期整修其余已通双气的旧楼区,10月初开工,年底基本完成。在综合整修起步阶段,由市根据各区的任务量,先期拨付一部分启动资金。
  (三)检查验收阶段。根据综合整修的任务要求和“黄土不见天”工程的建设标准,整修后的旧楼小区将划分示范小区、标准小区、普通小区3个达标等级。市综合整修办公室将随着工程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检查验收,评出等级标准,并依此拨付整修补助经费。
  五、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综合整修旧楼区,是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件事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进一步塑造天津现代化大都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为广大群众创造生活环境,从根本上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的一项“民心工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为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责任和任务,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认真规划,精心设计,高标准施工,抓紧时间,做好有关各项工作的安排,确保不误工期,努力把好事办好。
  (二)整合资金,集中使用。除市补助的部分外,各区要按照市财政拨付资金的相等比例投入资金。市建委、综治办、市政、园林、房管、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列入旧楼区整修计划的房屋产权单位,要坚决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大力支持各区的综合整修工作,在资金筹措和组织推动上给予大力支持。电力、通讯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综合整修工程的进行,负责做好线网入地工作。对各方筹集的资金,要严格管理和使用,建立专门帐户,处处精打细算,不准截留资金或挪作它用,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按整修标准施工,不准缺项、漏项和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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