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素质教育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的意见
(2003年6月10日 湘办发[2003]12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特别是科技文化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中发[2003]3号、国发[2002]16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加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其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目前,我省农民的科技文化总体水平与经济发展的要求很不相适应,不仅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也制约农业劳动效率的提高,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把它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富民强省的重要措施,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目标
全省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总目标是:通过广泛开展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培养一大批懂科学、善经营、能从事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民。到2005年,使在重点产业和重要环节从事生产经营的骨干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整体上有明显提高。到2010年,使受训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与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基本要求相适应;使90%以上青壮年农民的科技、政策、法律水平有较大提高,掌握2-3项农业实用新技术,具有搜集、分析、运用信息的能力和学习使用新技术的能力。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大中专以上专业水平的党员技术骨干,使50岁以下的农村党员都参加实用技术培训,获取合格证书;全省农村80%的村组干部、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受到培训并达到中专或相当中专学历水平,掌握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具备传播和运用相应专业技术的能力。
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工作重点
各地要根据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确定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培训重点。对农村基层干部和骨干农民重点实施专业知识加职业技术的综合培训。当前,要以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对农村党员开展综合素质培训,使其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言传身教的带动作用。对青壮年农民,重点进行多种致富技能培训,当前要特别加大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务技能培训,引导和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农村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农业环境保护、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安全、标准化生产等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农民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农业、农村有关政策;适应城镇就业的技能及创业能力。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