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照“城区1000-1500户居民应设置一个固定或简易收购站点,乡镇每1500-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固定或简易收购站点的要求。原则上,每个社区至少应设立一个回收站点。”的工作目标,全市将累计建成规范化的回收站点1800个。各区县、街道要从社区居民生活需要的实际出发,依托社区设立回收站点,本着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服务的原则,灵活安排失业人员再就业。市政府将实行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资金扶持政策,主要用于社区回收站点建设、新型回收专用车辆的购置、改善从业人员工作条件及行业培训等。
(四)根据社区居民生活需要,建立社区居民净菜配送销售网络。在宣武牛街试点的基础上,年底前各城近郊区要选择2-3个条件较好的街道建立起净菜销售点,全市共建立20-30家。
对于上述进入社区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经审核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新办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招用失业人员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应缴所得税的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新办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招用失业人员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应缴所得税的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现有服务型企业和现有商贸企业新增加岗位,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同时,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新增岗位招用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被招用的失业人员属于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于完成任务好的早餐连锁经营企业实行政府贴息贷款支持。
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助;经个人申请,社区推荐,有关部门认定,可享受小额贷款政策;属于微利的,还可享受贴息的政策。
对于以弹性就业形式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和净菜销售工作,符合《关于鼓励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弹性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1〕118号)规定,并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在社保所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45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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