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
“四进社区”工作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社就发[2003]12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商委(经贸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0号)精神,落实北京市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商业系统开展的连锁超市便利店、早餐工程、再生资源回收和净菜进社区(以下简称“四进社区”)工作,现就加快推进“四进社区”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积极推动“四进社区”和再就业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四进社区”和再就业工作,将其列入2003年折子工程和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目前,在我市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后,积极推进“四进社区”工作不仅是规范城市管理,方便市民生活的必要措施,也是创造就业岗位,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商委系统要把“四进社区”工作与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采取积极的推进措施,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切实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强化责任,落实政策,带动“四进社区”和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快连锁超市、便利店的建设。在市政府下达的新增社区便民超市、便利店400家,累计达到1500家指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全年新开便民超市、便利店1000家,总数达到2000家左右。通过采取特许加盟和物流配送方式,将辖区内分散、独立零售商纳入连锁体系。在新建社区便民超市、便利店招用人员时,优先招用失业人员。
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配合商委系统组织的名优特许经营品牌推进活动,开展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根据商业系统面向全社会推出的20家特色突出、信誉良好的北京市名优特许经营品牌的需要,定向培训一批从事商业经营的创业者。商委系统将通过印制名优特许经营品牌的宣传册,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宣传加盟条件、加盟金、联系电话等,推动活动的开展。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为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创造更多的自主创业、就业的机会。
(二)加大力度推进“早餐工程”,围绕社区居民生活的需要,实现新建早餐连锁经营网点800个以上,使60%以上的社区至少要建立一个早餐点,重点安置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