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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3]4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今年1-5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平稳。但从5月底开始,由于“非典”疫情得到控制,运输业和旅游业逐步复苏,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和严重程度陡然上升,重特大事故出现抬头趋势。6月以来一般事故频频发生,重特大事故达19件。其中,6月6日,射洪县交通运业集团六分公司的1辆中巴车从射洪县大桥汽车站开往射洪县仁和镇途中,翻入涪江大桥下的涪江中,死亡10人,生还1人。6月25日,三台县芦溪镇王青驾驶长安小客车(核载6人)从家中出发,行至205省道343KM+200M塌方处,因暴雨山体坠石,王青驾车避让路中坠石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载重货车相撞,造成9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7月3日,绵阳市通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梓潼分公司1辆峨眉牌大客车,准载29人,实载38人(其中10名婴儿、儿童),在省道302线622KM+600M(梓潼县境内)处驶出路外,翻入武都引水干渠中,造成6人死亡,8人重伤,25人轻伤(其中行人1名)。7月5日,凉山州甘洛县个体运输户1辆五十铃双排货车,搭载13人,行至甘洛县黑马乡瀑布沟电站路上,压塌路基,翻于50M下的大渡河中,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近期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都属于责任事故,反映出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和单位存在严重松懈麻痹思想,措施不得力,责任制未能有效落实;对“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重视不够,力度不大;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安全检查不细、不严、不实,留有死角;特别是一些车主、业主只顾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等违反安全规程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学忠、省长张中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大整治力度,明确责任,排除隐患,千方百计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切实扭转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被动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全省大局,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克服麻痹思想,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早、抓紧、抓细、抓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政府领导人“三个一把手”的责任和岗位安全职责一线人员的责任。省政府重申,各地、各部门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要有效落实责任制,增强责任感,真正做到人盯人、人盯车(船、矿),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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