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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3年-2010年珠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对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和《珠江整治责任书》的要求,目前,我市珠江广州河段综合整治主要差距如下:
  (一)在水污染整治目标方面:目前珠江广州河段氨氮、总氮两项劣于Ⅴ类,石井河等河涌水质差,底泥污染严重。到2003年珠江广州河段水质应适用于农业用水、一般景观用水(即Ⅴ类)、到2005年主要饮用水源水质应满足功能和到2010年主要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体环境质量应达到功能目标的要求,必须下大力气继续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加快石井河等市内河涌截污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应采用脱氮除磷工艺,并有效控制畜禽养殖业、农药和化肥污染。同时,工业废水处理仍需下大力气,要紧紧抓住水污染大户的治理工作不放,加大治理力度。
  (二)在景观和生态要求方面:珠江广州河段西航道和后航道两岸绿化美化尚需加大整治的力度,流溪河水源涵养林的林分改造和建设还要加快。
  (三)在具体任务方面:一是石门、西村和江村水源保护区内一些小河涌没有截污,生活污水、垃圾、水葫芦等对饮用水源保护构成威胁,石门水厂一级保护区内饮食店档等违章建筑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杜绝;二是广州造纸有限公司等15家占我市水污染负荷65%以上工业企业的全面达标工作,有一定难度,仍需下大力气才能实现重点水污染源全面达标;三是目前《广州市深入贯彻<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工作纲要》只安排了花东镇等十多个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计划,与“2003年底前万人以上城镇要开始规划建设(或分片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四是“2003年6月底前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时间紧、任务重,有关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全力以赴。
  五、整治任务与分工
  省政府《珠江整治责任书》下达给我市的具体任务是:保护饮用水源;实现重点水污染源全面达标;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2003年底前万人以上城镇开展和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工作,2005年建成运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70万吨/日以上,2010年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80万吨/日以上。现将任务具体分解为:
  (一)调整和完善珠江两岸的整治建设规划。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根据《珠江整治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围绕“珠江”城市景观轴,推进珠江广州河段的岸线利用与滨水地区景观规划,凸现“云山珠水”的城市空间格局,以“治水”为重点,强化珠江作为自然景观轴及人文景观轴的功能和定位,尽快调整和完善珠江广州河段的整治建设规划,加快珠江两岸景观建设规划的编制,为珠江的整治建设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加快建设猎德二期、大坦沙三期、西朗和沥滘等四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黄埔大沙地、天河(东圃以东)、白云区(黄石路以北)、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地区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详见附件),到2005年建成运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70万吨/日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60%以上,到2010年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80万吨/日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70%以上。
  2003年底前万人以上城镇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工作。
  (三)加快河涌整治建设。
  根据“大变”的计划,结合《珠江整治责任书》的具体要求,编制市内河涌整治规划,加快市内河涌整治建设。2003年年底前完成石井河(黄石路以南)和卫生河综合整治工作;2004年年底前抓好四大污水处理系统范围内的河涌截污和整治工作,重点完成沙河涌、猎德涌、东濠涌、石井河、司马涌和马涌等河涌的沿涌截污和整治工作;2004年年底前完成荔湾湖、流花湖、东山湖和麓湖整治工作;按规划完成河涌两岸违章建筑的清拆,河涌水面和两岸的保洁、绿化工作,使整治后的河涌成为城市生态景观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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