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的意见
(云发[2002]24号 2002年11月25日)
最近,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这是指导21世纪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全省体育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有了较快的发展。以全民健身为目标的群众体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类人群的健身意识普遍增强;竞技体育取得较好成绩,为我省争得了荣誉;体育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全省各地体育场馆条件逐步改善,并普遍面向群众开放;与企业联办优秀运动队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社会办体育出现新的局面;体育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加强了与周边国家的体育合作与交流;体育事业的发展对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省的体育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较,还有明显差距,表现在我省各级体育经费投入不足,地、县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群众体育基础薄弱,竞技体育整体水平较低,优势项目不多,后备人才培养不够,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发展体育事业的各项政策还有待健全和完善。必须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
按照中发[2002]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发展我省体育事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体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三大目标,突出体育在建设民族文化大省中的重要作用。把增强全省人民体质,提高国民素质,作为我省体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以加快发展为主题,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服务;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促进我省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