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到“五个到户”: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严格做到“六个不准”: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当年农业税及附加以外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集体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在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中,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的具体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的职责,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并强化服务意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粮食部门要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搞活经营机制,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老职工、老库存、老挂账等“三老”问题,摆脱束缚,走向市场,扭亏脱困。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品种和经济作物的生产。工商、物价等部门要积极鼓励放开搞活粮食市场,并维护好粮食购销市场秩序。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安排好粮食收购资金并加强监管,切实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审计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998年6月以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要进行全面认真的审计,防止出现借改革之机虚报亏损挂账、逃废银行债务等问题。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扩大粮食补贴改革试点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纪检监察部门都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妥善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督查,对各县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力、组织不严、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而影响改革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作为今年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部门和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领导同志要深入农村、企业,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防止工作出现偏差。各级都要成立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领导或协调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认真研究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