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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体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体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皖发[1999]2号 1999年1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的精神,按照《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省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如下决定。
  一、正确认识体育的地位和作用,努力开创体育工作新局面
  体育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体育的多元功能越来越显示出来。体育有利于增强全民族身体素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实践中形成的“祖国至上、敬业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友爱、艰苦奋斗”的中华体育精神,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
  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20年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社会事业的进步,我省体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群众体育蓬勃开展,体育人口逐年增加;我省运动员在国内外一系列重大比赛中取得可喜成绩,射击名将许海峰实现了中国在奥运会金牌榜上“零”的突破;体育场地设施有了较大改善,体育产业开始起步,体育法制建设步伐加快。但是,我省整个体育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总体投入不足,现行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方面也有诸多与日益激烈的现代竞技体育不相适应之处;体育事业的发展同全国先进省市比,差距较大,同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也很不相称。既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也影响了体育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功能的发挥。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来认识体育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加快体育改革的步伐,促进我省体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体育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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