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

  (十三)加强优秀运动队建设。省、市优秀运动队是我省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主力军,必须认真抓好。要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重视文化教育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要求,在优秀运动队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帮助运动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为国争光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刻苦训练的自觉性。保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并扩大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的比例,提高运动员科学文化水平。重视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对教练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政治素养、创新能力和科学训练水平。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队的各项激励政策,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解除运动员的后顾之忧。
  (十四)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业余训练工作,加大对业余训练的投入,改善业余训练条件。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认真办好省市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各市、县(市、区)的业余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体育、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对培养输送体育人才有突出贡献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深化体育体制改革
  (十五)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十六)深化训练体制改革。继续提倡和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办优秀运动队和业余训练,支持省市合办和省队市办、学校办、企业办及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办优秀运动队。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运动项目(项目群)管理中心,发挥运动项目管理体制的优势。不断完善科研与训练实践紧密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优秀运动员选招制度、就业转岗培训制度、体育运动伤残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十七)加快竞赛体制改革。积极引人市场机制,努力探索政府管理、社会办赛、市场运作的新路子,增强竞赛组织工作的活力。改变运动会单纯靠政府行为、计划手段的筹资模式,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方式办好十运会。进一步推进省运会竞赛改革,树立良好赛风。建立健全裁判员培养、选拔制度,提高裁判员队伍的素质和公正执法水平。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