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上海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
(沪委[2002]14号 2002年12月22日)
体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精神,增强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就加快上海体育事业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把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摆到重要位置
(一)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发展体育事业有利于增强人民的身体素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造就体魄强健的高素质劳动者;有利于振奋民族精神,培养人们顽强拼搏、勇攀高峰、团结协作、敢于竞争的精神品质;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
(二)增强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紧迫感。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不断进步,本市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市民体质普遍增强;竞技体育成绩突出,在国内外大赛上屡创佳绩;体育竞赛空前活跃,场馆设施明显改善;体育产业增长迅速,体育法制建设步伐加快,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力地推动了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但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相比,上海体育事业发展还存在着较大差距,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体育运动的普及程度不高,部分人群的体质与发达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人均体育场地和体育消费水平相对偏低;体现上海形象的优势和特色体育项目不多,竞技体育后备力量比较薄弱;体育产业的规模和水平有待扩大和提高。
(三)上海体育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随着2008年奥运会在我国的举办,上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群众体育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上海体育事业发展将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为此,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全面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体育在本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
二、本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