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厅
2003年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3]29号 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编制的《2003年西藏自治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3年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03年5月7日)
根据《
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府职能,结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3年工作要点,为切实做好我区2003年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经研究,特编制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预案。
一、2002年地质灾害的简要回顾
2002年,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日喀则地区、昌都地区以及山南地区。发生地质灾害48起,其中滑坡15起、崩塌13起、泥石流20起。造成20人伤亡;毁房200间;毁田550亩;直接造成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受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聂拉木县樟木口岸、昌都镇等地存在着严重的地质灾害及隐患。
2002年4月份以来,我区发生了多起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如山南地区隆子县加玉乡伦巴村滑坡、日喀则地区岗巴县孔玛乡山体滑破、聂拉木县冲堆普泥石流、山南地区洛扎县贡租沟冰湖溃决泥石流、昌都地区昌都县扎阿巴村及城区附近地质灾害、聂拉木县樟木口岸新近发生的地质灾害、洛扎县扎日乡蒙达村十组滑坡等。还有诸多地方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如昌都地区化肥厂特大滑坡、芒康县帮达乡加尼丁村亚弄角山体滑坡、芒康县帮达乡拉久村山体滑坡等。
针对我区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根据国家领导、部领导以及区党委、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先后派出13个工作组近30人次分赴聂拉木县、昌都县、岗巴县、隆子县、谢通门县、樟木口岸、洛扎县等地开展了地质灾害巡检、应急调查及调研。在现场指导当地政府抢险救灾工作,并提出了防灾减灾对策和应急措施,调查结束后,及时向国土资源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呈报了有关地质灾害调查情况报告。对昌都地区丁青县沙贡乡沙页村因地质灾害实施异地搬迁、贡觉县木协乡地质灾害等提出了具体意见;编写了聂拉木县冲堆普泥石流危险性初步评估报告及泥石流灾害防灾预案。一年来,向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有关意见16份。为当地政府出谋划策和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02年我区地质灾害以滑坡灾害为主,根据对11处滑坡灾害的应急调查结果,属特大型(巨型)滑坡的有2处,占18.2%,属大型滑坡的有4处,占36.4%,中型的为4处,占36.4%。多数滑坡灾害的形成属于古滑坡复活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