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运动队伍建设。要将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与提高科学文化水平、道德修养水平结合起来,在运动员和教练员中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通过体育训练、竞赛,展现全省人民锐意进取、不甘落后、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十分重视培养高水平教练员的工作,将教练员队伍建设纳入全省科技人才战略体系,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创造优良环境,吸引国内外高水平教练人才。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优秀运动队训练补助、教练员岗位津贴的激励政策,解除运动员的后顾之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秀运动员的奖励政策以及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伤残保险、升学深造等制度,形成进出畅通的机制。
(十一)大力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竞赛杠杆的调节作用,实现有限竞赛资源的合理配置;拓宽人才渠道,促进人才交流,鼓励市(地)、行业、高校和社会各方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兴办高水平运动队,积极组织县(市、区)开展业余训练,鼓励引进符合政策的人才;积极推进后备人才培养的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
四、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增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十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体育内在规律,政府调控,依托社会,有发展和创新活力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指导、提供服务上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要继续深化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体育管理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运动项目管理单位的专项职能。要加快竞赛体制改革,努力探索政府管理。社会办赛。市场运作的新路子,增强体育竞赛的活力。
(十三)加快体育产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01]8号)精神,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高度认识体育产业的地位,把体育产业的发展目标纳入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各级计划。财政、体育、税务、国土资源、建设。规划、金融。工商、文化、政法等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支持发展体育产业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降低体育产业的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金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各级体育部门要自觉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体育,盘活国有资产,整合体育资源,以存量带增量,以增量调结构,搞好体育产业的开发,不断增强体育发展的动力。要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和使用管理工作,注重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积极开拓体育航空服务领域,为我省的经济建设服务。要大力培育和规范管理体育市场,逐步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