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人才政策。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各地各部门都要对已出台的人才政策进行清理,提出废、改、立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大胆创新,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符合行业特点、各具特色的人才开发政策措施。要用好、用活、用足中央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东部发达地区的支持,大胆学习借鉴国内外人才开发的先进经验,推进人才开发的制度化、法制化进程,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法律保证。
2.促进人才流动。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打破人才身份、所有制等限制,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探索多种人才流动形式,加快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要健全人才服务体制,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制定双向兼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流动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才进入经济领域,提倡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保守工作单位商业技术秘密、不侵害工作单位或所从事相关研究课题的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跨单位兼职,实行多职多薪,原单位应予以支持。要引导人才向第三产业流动,提高第三产业人才比重;引导大城市人才向中小城市流动,逐步解决大城市人才积压、浪费和中小城市人才缺乏的矛盾;引导人才向边疆民族地区流动,实现人才的合理布局;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向企业流动,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转移,改变企业人才和技术力量薄弱状况;鼓励科研院所人才向本行业内人才相对匮乏的单位流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鼓励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才到农村开发创业,并在政策上予以支持。
3.完善分配制度。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在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工资政策的同时,建立我省正常增加津补贴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工作性质和特点的奖金制度,逐步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事业单位要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改革现行工资总量控制办法,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形成工资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企业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制度,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试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试行股权制和期权制,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与企业效益密切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4.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坚持“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指导”的人才评价与任用的改革方向,逐步建立以人才评价为基础、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政府宏观指导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严格标准条件,创新评审模式,规范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加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力度,扩大职称人才评价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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