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收费标准继续稳定在2000年的正常水平,不得提高;禁止以民办二级学院、网络学院、软件学院等名义超成本高收费;禁止以调专业为名乱收费;禁止向补考学生收取补考费;禁止未达标的学生公寓按达标公寓收费。
4.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教育收费听证和监督员制度。实行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和其他部门、行业向学校乱摊派、乱收费以及“搭车”收费等行为。
5.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进一步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一次性医用材料、器械集中招标采购的试点工作。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国有大型企业医院,要全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招标率要达到100%,医保目录外的药品,临床用量大的招标采购金额要达到70%。要抓好省级医疗机构和市、州医疗机构所用一次性医用材料、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全面招标采购。医疗机构所需大型医疗器械要纳入政府采购渠道。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明采购,暗订购”的行为,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规范运作的购销机制。
2.各级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和医疗用品紧急应对预案及措施,以备解决突发事件之急需。今年,省卫生部门要编制出台《农村医用药品目录》,规范农村用医用药行为。要突出治理农村药品购销混乱问题,规范药品采购渠道,保证农民用药安全。
3.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经营药品违反医药价格政策、发布虚假医疗药品广告、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当前,要重点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药品及相关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行为,对趁机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囤积居奇、哄抬药价、行骗牟利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4.综合整治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价格秩序,认真解决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过多过滥而引发的恶性竞争问题。进一步加快药品生产企业GMP和经营企业GSP的认证工作,规范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规范药品、药材市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5.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廉洁行医意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群众投诉举报、惩戒公示等制度,切实解决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对违反《
执业医师法》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通报。今年,要大力总结、宣传抗击“非典”一线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促进医德医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