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共安全信息化
全面实施“金盾工程”,建立和完善全省社会公共安全信息网、公安通信网和公安信息系统,建立公安专用计算机网络、专用无线通信网络系统及卫星通信系统;建立全省人口、户籍、刑侦、治安、出入境、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指挥中心等业务信息数据库系统;建设省市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及支持平台;建立110、119和122报警指挥系统,实现防抢、防盗、报警、出警和监控的数字化、网络化;建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障系统,预防、控制和打击计算机违法犯罪。
(九)外经贸信息化
加强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提供外经贸商情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和经济环境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多渠道、高效率的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建立起法规、政策、案例、标准、商品、人才、国际市场动态等资源库,为企业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
(十)推进新闻、宣传、文化、出版等领域的信息化
加强“中国吉林”网站等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整合新闻网络资源,搞好重点数据库建设,强化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第四媒体的作用。同时,积极推进和完善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其他领域信息化。力争在5年内基本建成交通、邮政、保险、旅游、外经贸、海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政法、统计、电力、人口与计划生育、图书档案、地方志等领域的信息网络,提高各领域信息化应用水平。
八、推进重点城市信息化建设
(一)城市建设信息化。构建“吉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吉林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建立和完善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形成信息收集、开发,分析、传递、发布渠道。重点做好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交、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产权产籍管理、物业管理等应用软件的应用推广工作。在城市公用事业推广电子信息技术、IC卡技术,供水、燃气等行业推广计算机辅助调度、监控系统。在勘察设计行业开展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二)城市管理信息化。在市级以上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监督、灾害报警、应急指挥、决策服务系统,实现各种信息资源的网上调度和综合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城市交通监控信息系统、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系统、城市国民经济预警系统和信息检索系统,完善城市抗灾、救灾信息系统和社会治安信息系统,实现城市规划、城市资源、城市市政等综合管理信息化。
(三)城市服务信息化。建立城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和城市医药信息系统,开展方便群众的网上服务业务;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形成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建设交通、旅游热线、食宿、安全、气象等信息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