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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
 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03]20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方针,加快我省信息化建设步伐和现代化进程,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结合吉林省实际,提出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一、把信息化切实放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地位
  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以微电子、软件、计算机、通信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技术进步过程中发展最快、渗透性最强、应用最广的关键技术,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是全省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环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基本途径,带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主要动力,建设小康社会的必备条件,在加快工业省、科教省、生态省建设的进程中有着巨大的带动作用。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信息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成为衡量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大力推进信息化,给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我省作为经济后发省,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全省的信息化建设在重视程度、发展水平、运行机制、应用效果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全省上下都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对信息化的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增强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把信息化建设摆在全局的战略地位,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切实作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大力组织实施,把全省信息化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二、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工业省、科教省、生态省的目标要求,把信息化放在全局的战略位置,坚持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指导方针,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调动各方面推进信息化的积、极性,在改造传统产业,壮大信息产业,提高信息化水平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全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信息化建设的目标: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信息产业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力争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技术水平并延伸到乡镇的宽带网络,重点应用领域实现宽带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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