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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连锁经营发展意见的通知

  (一)努力促进连锁经营跨越式发展。以提高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推进结构创新、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为重点,迅速提高连锁经营的规范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开创我省连锁经营健康、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当前,要抓住加入WTO初期,国外与国内优势连锁企业进入我省还不够广泛与深入和国家支持连锁经营发展的机遇,抢占先机,以适度超前的观念和意识,实行政府推动引导,市场运作,各方支持,扶优扶强,坚持低成本快速扩张与高技术投入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的资本运作,实现连锁经营跳跃式发展。到“十五”期末,全省连锁店铺及其销售额力争年均递增30%,培育出1至2家品牌知名度较高、核心竞争力较强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
  (二)重点培育大型连锁经营骨干企业。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提升连锁经营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知名品牌。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比照国家对大集团试点的扶持政策,鼓励优势企业以资本为纽带,以品牌为载体,通过并购及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加快发展直营连锁步伐,或运用商品、商号、品牌、配送、管理技术等联结方式发展特许经营网络。积极推动中小流通企业通过自由连锁形式开展同业合作,发展流通业的“联合舰队”。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实现商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迅速做大做强。省、市两级都要选择1至2家重点连锁企业给予扶持。省重点扶持的大型连锁企业的条件和认定,由省计委会同省内贸行业办共同负责,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省重点扶持的连锁企业,优先向国家推荐,争取国家支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都要给予积极扶持,力争使这些企业在销售规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尽快跃上一个新台阶。
  (三)优化连锁经营布局和业态结构。大中城市要制定科学的连锁经营发展规划和网点设置规划,明确连锁经营不同业态和类型发展的地域分布、面积、数量、经营规模、开店速度、运营规则,并将连锁经营网点设置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体系,公布于众,尽快形成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和居民社区三级连锁服务网络。努力推进和规范连锁超市的发展,提高生鲜食品连锁经营的比重;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中心、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连锁便利店,探索便利店在不同经济类型地区、城乡特色各异的经营形式和内容;积极发展特色连锁专业店、专卖店和面向大众消费的餐饮、酒店、服务连锁;合理发展大型综合超市和仓储式商店,推进传统百货店向大型综合连锁超市和购物中心转型和功能创新;扶持食品加工企业运用其品牌发展连锁经营。
  (四)鼓励跨区域发展和开拓农村市场。要树立全局观念,打破部门、行业分割和地区封锁,提供信贷、税收、工商登记等方面的支持,促进连锁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研究并推出符合当地市场环境和要求的发展模式。支持连锁企业向城乡结合部、新居民区以及其他中小城市、县城、农村拓展。在农村选择人口较多、人均收入较高的重点集镇,发展以食品或药品销售为主的连锁超市、大型家电连锁专业商店,积极推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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