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强以乡镇为重点的农村体育工作。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纳入乡镇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各级农民体育协会建设,形成以乡镇为龙头,村委会为基础,农民体协为纽带的组织网络。统筹规划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结合区县小城镇建设,把乡镇体育健身中心的建设列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针对农村特点和创建文明村镇、小康乡镇等活动,利用传统假日、农闲时节,开展科学文明的农民健身活动。
(十六)完善职工体协建设,培养职工体育骨干队伍。根据新时期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职工健身的需求,大力开展职工体育健身活动。把开展职工健身活动作为促进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增强职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要结合企事业单位发展的趋势和实际,在发展国有企业职工体育运动的同时,有步骤地推进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职工体育运动。
(十七)关心和重视少数民族、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群体的体育运动。加强各类体育协会的组织建设,根据各类群体的特点和健身需求,以人为本,研究普及体育锻炼方法。
(十八)支持驻津部队、武警部队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协助搞好体育骨干的培训,增强官兵体能,提高部队战斗力。
(十九)开展“五个百万人群”(即百万青少年、百万职工、百万农民、百万妇女、百万老年人)的健身活动。继续组织好传统性。示范性的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和体育团体的积极性,开辟符合时代要求的群众体育健身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完善“假日体育”的活动体系,使全民健身活动内容生活化、竞赛方法多样化、活动时间假日化、组织形式社会化。
(二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国家体委令第19号)。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有计划地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和审批工作,不断提高指导员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并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十一)认真实施《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体群字发[2001]6号),加快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的建设,逐步建立市和区县(行业)及街道乡镇三级监测网络。各区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在街道、乡镇设立检测站,到2010年我市设立检测站的街道占80%以上,乡镇占30%以上。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配建检测站,培养检测员,搞好监测队伍的建设。要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测活动。完善我市市民体质数据库,加强市民体质状况与发展的科学研究,加快健身运动处方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发挥国民体质检测和监测工作的社会效益,使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成为各级学校和各行业等招生、招工的基础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