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控制目标
1.酸雨控制目标
到2005年,主城区酸雨频率控制在25%以内,降水pH年均值达5.40;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城区酸雨频率控制在20%以内,降水pH年均值达5.45。
2.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
到2005年,全年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在54万吨,比2000年削减22%。其中,2003年和2004年分别控制在60万吨和57万吨,分别比2000年削减13.2%和17.6%。
各区县(自治县、市)总量控制目标见表1。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控制二氧化硫污染
1.控制锅炉和炉窑二氧化硫排放
在主城各区(其中渝北、巴南、北碚为区政府所在地城区)全面推行清洁能源工程,将1153台10蒸吨/小时以下(含10蒸吨)的锅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投入资金约3亿元,可削减二氧化硫约5万吨。
实施主城区洁净煤工程。2003年年底前,主城区23台大于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洁净燃煤技术改造,采用炉内固硫、循环硫化床技术,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实现二氧化硫达标排放。计划投入资金约4500万元,可削减二氧化硫约2.42万吨。
对主城区工业炉窑进行改造治理。将375台工业炉窑中的210台燃煤(燃料煤)炉窑进行技术改造,实施清洁能源,对不适宜改造的实施治理达标。投入资金约1.05亿元,可削减二氧化硫约1.65万吨。
2.控制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
关停重庆发电厂2台5万千瓦机组。对重庆发电厂(九龙电力公司)3台200MW发电机组、川东电力集团龙桥电厂2台130蒸吨/小时锅炉实施烟气脱硫。投入资金约8亿元,可削减二氧化硫约7.6万吨。
3.控制民用燃煤二氧化硫排放
在主城各区(其中渝北、巴南、北碚为区政府所在地城区)的1500台茶水炉灶全部改用清洁能源。主城区餐饮业、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759台燃煤大灶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推进“中日环境合作示范城市项目”的实施,改扩建主城区160公里天然气管网,建设配套设施。主城区新增民用燃气40万户,民用气气化率达到95%。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城区禁止燃用未经洗选加工或固硫成型的原煤。投入资金约9.1亿元,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约3万吨。
4.实施动力煤洗选和固硫型煤工程
洗选煤和配煤主要供应酸雨控制区城市工业燃用。建设万盛区南桐矿务局干坝子选煤厂改扩建工程。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能力为150万吨的洁净煤。整个项目投入资金约0.5亿,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