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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3]2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电子商务是随着电子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网上交易方式,同传统交易方式相比,具有信息传递快、交易双方沟通便捷、交易成本低廉、送货上门等特点。在当前全国、全省抗击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的新形势下,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积极开展网上交易和网络营销,是减少“非典”对人流、物流、信息流影响,扩大企业与客户交流联系,促进业务洽谈和产品销售的有效途径,是传统营销模式和交易方式的重要补充。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搞好工业和商贸流通经济运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手抓防治“非”、一手抓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任务目标
  我省自2000年开展企业“上网工程”、推广电子商务以来,1万多户工商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了网页,部分大型企业开展了网上交易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网络服务设施日趋完善。但总体看,电子商务在我省的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应用水平还比较低。
  (一)继续推进企业“上网工程”。争取2003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全部上网设立自己的网页,30%以上的企业设立自己的网站。
  (二)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品特点。分层次推进电子商务。大多数中小企业主要应通过互联网发布和采集信息、进行产品和服务展示、开展招商引资等活动来推进电子商务。具备条件的企业要通过互联网与原料供应商和产品经销商、各驻外营销机构建立起网上供应链关系,运用网络开展信息传递、业务洽谈和购销交易活动,降低营销成本。已经建立网站的136户重点企业集团,要总结经验,充实设备和技术人员,大力探索开展BtoB(企业与企业)、BtoC(企业与消费者)电子交易活动和网络营销活动,构筑企业网上交易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和网上支付等配套体系建设。制定管理规范,提高运行质量,为开展电子商务提供良好的技术和服务平台。
  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商务对克服“非典”影响的现实意义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动员企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投入,积极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各新闻媒体和网络运营单位近期要采取公益广告、专栏专刊等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介绍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实行典型带动。为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电子商务在更多企业、更高层面上开展,省里确定选择100户企业作为全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技术、人才和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地、各行业都要注意树立一批典型,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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