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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会计诚信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会计诚信建设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3]2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建设诚信山东,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会计诚信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会计诚信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省会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会计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会计事业进入全面发展时期。但在新旧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会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执法不严、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监督弱化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尤其是会计领域有章不循和会计诚信危机,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宏观经济决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会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会计诚信建设是贯彻财经法纪和实施会计监管工作的基础,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会计诚信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会计诚信建设,推动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会计诚信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强会计诚信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方针,以“不做假账”为基本目标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会计诚信体系,维护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
  加强会计诚信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目标要求是:执业以德,核算依法,遵循规则,笃做真账。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真实、完整、客观、公正、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是对会计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社会赋予会计人员责无旁贷的义务。要在加强会计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会计诚信建设,形成一个既有法律法规又有道德标准的健全完善的会计工作规范体系,开创具有良好秩序和较高质量的会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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