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3年“八一”期间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走访慰问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了解并帮助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三、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法规,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各区和市直各部位近期要组织优抚安置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优抚安置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了解掌握本区、本部门的立功军人家属、老复员转业军人和其它重点优抚对象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对于具体困难的要及时帮助解决。“八一”期间,各有关部门、老龄工作部门和各军休单位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组织走访慰问军休老干部和开展文艺晚会、新老军人座谈会、专家上门体检、老年保健知识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活动。
  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新路子
  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防和军队建设”这一重大课题,为我军迎接世界军事变革的挑战服务,不断进行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拥军优属工作的新体制、新办法,使我市拥军优属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当前,首先要逐步实现拥军优属工作从主要依靠职能部门组织安排向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转变;其次要根据形势变化,修订完善我市拥军优属工作相关法规、政策,使之更为切实可行;第三要牢固树立军地之间相互支持、互办实事的观念,要坚持“双拥”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军地在国防护林建设和经济建设领域的支援与合作,加大军民在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方面的交流与互助,防止和克服重物质交往,轻思想互助的倾向。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要把“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等活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领导。各区党政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精心部署、组织对驻军官兵的走访慰问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走访慰问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组织、宣传、双拥、民政、公安、财政、人事、劳动保障、信访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以形成拥军优属工作合力。“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活动结束后,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有关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汇总到市双拥办,请市双拥办整理后报市委、市政府。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