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废止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3]26号 2003年3月21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
《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的立项审批,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及其审批、招标、拍卖,矿山建设用地审批等,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把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抓紧完成市(地)级和矿产资源丰富县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要切实加强《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凡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00二年九月)
前言
“十五”至2010年是甘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夯实基础,打好开局的关键时期。矿业作为甘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及支柱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科学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使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变为经济优势,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甘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和《
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发展目标及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及管理工作实际,按照“调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注重效益、科技优先、保护环境”的原则,制定《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1999年为基期,200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10年。本省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及管理等行为应符合本《规划》。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需求预测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甘肃地处我国内陆腹地、古丝绸之路的枢纽位置,新亚欧大陆桥、西气东输管线纵贯全境。土地面积45.48万平方公里,人口2542.58万人,是我国历史上中西文化交流、经济贸易往来的重要省份之一。建国以来,甘肃因有“两源兼富”的资源优势,被国家确立为西部地区重要的能源、有色金属和重化工基地。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建起了西北钢城嘉峪关市、石油城玉门市、镍都金昌市、铜城白银市等矿业城市和一大批矿山企业,形成了采矿、选矿、冶炼和加工基本配套的生产体系。国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由1995年的533.35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983.00亿元,年均增长9.20%,比全国平均速度快1个百分点,提前4年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
然而,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一是经济总量小,整体竞争力不强。二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不高。三是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四是市场体系不健全,投资环境不够宽松。五是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等。
国际、国内环境新的变化,给我省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从国际环境看,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有利于我省在更大范围内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经济更快发展。从国内形势看,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我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于我省引进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大产品出口。同时,由于国内市场越来越具有国际化特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使得综合实力、产业结构和竞争力处于弱势的我省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甘肃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到2个百分点。到2005年,按2000年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50亿元,年均增长8%,力争达到9%,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竞争力显著提高。到2010年,实现产量翻番、效益倍增,全省基本实现小康。这对我省的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甘肃作为矿产资源大省,和全国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点。就国民经济建设起支柱作用的45种主要矿产而言,我省有37种矿产均探明有较丰富的储量,尤其以镍、铜、铅锌、钨、锑、金、铂族等有色金属和贵金属更为丰富。而且在资源区位和空间配置上显示出高度集中的特点,如金川镍矿、玉门油矿、西成铅锌矿、甘南大水金矿等大中型矿山企业和具有良好找矿远景矿产地的绝大部分均分布在西部十大矿产资源集中区,地处亚欧大陆桥和西气东输沿线附近,交通便利,能源、电力充足,勘查、开发条件良好。尤其是国家和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我省矿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矿产资源在科学规划下的合理开发利用将成为振兴甘肃经济的突破口。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甘肃矿产资源相对丰富,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利用取得了显著成就,有效地供给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也为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截止1999年底,全省已发现矿产156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的91%;其中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1种,占全国已探明资源储量矿产总数的45.5%。全省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中,居全国第一位的有11种,居前10位的有53种。有色金属资源优势突出,其中镍、钴、铂族矿产保有储量分别是全国的61.8%、29.8%和57.0%。已查明大、中、小型各类矿产地474处,其中大型矿床58处,中型96处,小型320处。已建成各类矿山企业2285个,从业人员近20万人。
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53.91亿立方米,其中长江流域32.98亿立方米,黄河流域44.83亿立方米,河西内陆河流域76.10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为53.89亿立方米/年,河西走廊23.66亿立方米/年,中东部黄土高原9.95亿立方米/年。
全省开发利用各类矿产68种,年开采固体矿产量1.67亿吨,其中镍、钴、铅锌产量分别占全国总量的90%、13%和13%。矿业产值152.71亿元,占全省国有及限额以上工业产值的20.4%;矿业和以矿产品为原料的相关原材料加工业产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35.9%;在全省产品销售总收入中,矿业方面占65.70%,出口贸易总额量量的电解镍、硅铁、铜、铅锌锭等20多种矿产品。随着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金昌、嘉峪关、白银、玉门、海石湾、平川、庆阳、华亭、成县、连城等新兴矿业城镇建设进一步发展,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全省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