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不断增强社区建设的吸引力和社区参与意识。各城区要根据社区居民和单位对社区服务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不断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宽社区服务领域,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继续抓好面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民政工作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的同时,着重发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以及面向社区内机构和组织的社会化服务。如:幼少儿服务、保健服务、婚丧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等。要加快社区服务领域的机制创新,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发挥市场机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使社区服务由被动应付型向主动创造型转变,成为社区建设的拉动力,成为再就业的一条渠道。在社区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政府主要做好资质认定、市场准入和依法监督管理,为市场发育创造良好条件。一方面,要制定优惠政策,改变单纯靠政府推动社区服务的老办法,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大中型企业参与社区服务,鼓励发展民办股份合作制服务企业,鼓励下岗职工兴办个体私营企业从事社区服务。同时,要规范进入社区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保障社区居民的利益。另一方面,要运用市场机制,盘活社区的资产和资源。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挖掘潜力,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百姓受益的思路,把社区服务业迅速发展起来,积极探索服务设施共建,社区资源共享的路子,解决社区建设硬件投入的难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帮助社区采取共驻共建方式,整合社区资源,包括人才资源和物化资源。要引导社区成员单位把现有的操场、健身房等体育设施,礼堂、图书馆、培训中心等教育、文化、娱乐设施,食堂、浴室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医院、医务室、保健室等卫生医疗设施向社会开放,由开放发展到与社会联办,再过渡到以社会兴办为主,逐步形成社区服务业资源共享、加快发展的良性机制。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中介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中介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关系以及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积极做好社区中介组织的培育工作。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社区中介组织加强指导、帮助和监督,充分发挥各个中介组织的积极性,鼓励扶持他们开展各种服务活动。另一方面,要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需求,积极培育行业协会等新的社区中介组织,赋予它们为居民服务和帮助开展社区管理的责任,使这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组织形式,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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