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人事局、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配合。6月底前提出实施方案,7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依法行政,民主监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市本级政府以及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全面实施政务公开,要以《
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依据,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载体,建立互联的政务公开网站,营造一个公开、公正、规范、便捷的为民服务环境。
(一)市本级政府实行政务公开。
1.明确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的重点是市本级政府的
事权、财权、人事权。市本级政府事权公开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政策;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对当地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和完成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等。市本级政府财权公开包括: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市本级政府人事权公开包括: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等。
2.确定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形式。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主要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和定期发放政务公开刊物来实现。在现有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的基础上增设政务公开专栏,专栏的设计、技术维护与管理、信息的输入等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公开的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提供。《广州政报》为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刊物。
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法制办、监察局、计委、财政局、人事局、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5月底前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7月底前正式在市政府门户网上实行政务公开。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实行政务公开。
1.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市政府职能部门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机关办事内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处罚标准;办事依据(办理事项的政策、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需要具备的文件、资料);办事程序(办事全过程的详细程序以及具体负责处(科)室和经办人员);办事时限(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办事时限和部门向社会承诺的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