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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四、引导民营经济提高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14.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 在鼓励和促进全省各类民营经济竞争发展和全面提高的基础上,省里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一是抓好一批骨干企业,重点扶持科技型、出口型、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使之发展壮大成为能够代表湖南民营经济形象和水平的示范性企业。二是抓好一批技改项目,每年确定一批民营企业重点技改项目,纳入全省技改项目和创新项目计划予以支持。三是抓好一批名牌产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品牌经营,开发“名、优、特、新”产品,培育和形成一批湖南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在省内外定期组织全省民营企业商品展销会。四是抓好一批工业园区,在全省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或在现有的工业园区中创建、发展民营工业园区,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园区集群发展,提升产业品位。五是抓好一批专业乡镇,在民营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发展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块状经济,结合小城镇建设发展,形成民营特色经济。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民营经济发展重点。
  15.积极推进民营企业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 引导民营经济创新组织结构。鼓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登记为私营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和素质的私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支持较大规模和实力的民营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从家族式经营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鼓励民营企业重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创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民营企业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和联合。对建立技术创新研发机构的民营企业,给予国有企业同等待遇的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省、市州知识产权部门联合给予资助。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强人力资源、财务、质量和市场管理,逐步健全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建立良好的管理基础。在民营企业中广泛推行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有条件的企业推行ISO—14000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6.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在人事管理中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励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就业和创业。民营企业在人才引进、人才培训、职称评审、人才资源配置、国外智力引进以及各类优秀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视同仁。定期举办全省民营企业人才招聘会。有计划地选送部分民营企业主到各级党校或行政学院(校)培训,组织民营企业家出国考察和开展国际交流。加强职业经理人才培训,逐步建立经理人才测评与推荐机制,推进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和配置市场化。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素质。
  17.着力推进民营企业诚信建设。 尽快建立企业、经营者、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监管等为主要环节,服务于企业经营活动的信用制度。对民营企业试行信用评估,健全信用档案库,加强信用基础工作。民营企业要主动向银行和税务部门提供财务会计资料等信息资料,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按时还贷,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通过广泛开展“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命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努力培养诚信市场主体,帮助民营企业提高资信透明度和知名度。整合信用资源,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努力构筑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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