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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南宁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4、提高女性接受专业技术教育的比例,积极培养各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使全市中、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逐年提高。
  5、提高城乡妇女科学技术普及率。县、乡(镇)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使城乡有90%以上的妇女参加各类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培训,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职称、证书的女性人数不断增加。
  6、实施“全民终身教育工程”,加强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机构建设,逐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
  7、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
  (二)策略措施
  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妇女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1、政府宏观政策
  南宁市人才发展战略要体现男女平等原则,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南宁市教育发展规划。
  (1)在课程、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增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2)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
  (3)改善学科领域的性别分布结构,培养高新技术领域和现代管理的女性专业人才。
  (4)在实现教育技术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的过程中,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
  (5)加大对两县边远贫困乡村教育的投入,设立妇女教育专项基金,为贫困妇女受教育创造条件。
  2、法律和部门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与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1)教育立法要体现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受教育的权利。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决两县边远贫困乡村女童和少数民族女童、残疾女童、流动人口中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帮助失学、辍学贫困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女童与其他健全儿童同步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拒绝残疾女童入学。
  (3)进一步提高培养少数民族女学生比例,各类民族班女生比例不少于40%。
  (4)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工作中,除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外,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录取的原则,不能拒绝录取合格的女生。对农村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无儿独女户的独生女继续实行招生照顾。
  (5)积极开展妇女就业和转岗培训工作,注重培养妇女的职业技术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提高妇女的就业竞争能力。通过正规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以及各种培训,使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女职工能够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重点发展县、乡(镇)和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为初中毕业生中的女性提供各种形式的继续学习机会。
  (6)扩大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规模,提高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女性的入学比例。全面落实各项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贫困女大学生完成学业。
  (7)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有利条件和机会。
  (8)把妇女的素质教育贯穿于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及培训等各个方面,培养女性的知识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普遍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力。
  (9)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逐步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终身学习的条件和机会。
  (10)重视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培训,使农村妇女劳动者能普遍受到实用生产技术培训和文化科学知识教育。在农村初中和高中教育阶段,将基础教育和“绿色证书”工程等教育有机结合,使女学生获得更全面的知识和劳动技能。
  (11)采取对口扶贫支教、启动远程教育扶贫项目等措施,提高两县边远贫困乡村妇女教育的水平。
  (12)对残疾妇女进行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为残疾妇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提高其受教育程度,增强其生存和发展能力。
  3、社会教育和培训
  广泛宣传性别平等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1)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开展各级各类妇女职业、岗位技能培训,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
  (2)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农村广大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她们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预期寿命。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1)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巩固在95%以上。
  (2)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或控制在35/10万以下;因产科出血引起的死亡降低1/2。
  (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2005年达80%,2010年达到8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2005年达到90%,2010年达到95%以上。
  (4)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1/3。
  3、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4、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5、减缓性病增长速度,将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控制在较低水平。
  6、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二)策略措施
  妇女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完全健康状态是反映妇女生存状况的基本指标。
  1、政府宏观政策
  在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中体现妇女健康的主要目标。
  (1)妇女卫生保健以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依靠科技与教育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2)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合理安排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和科研经费,改善贫困地区妇幼卫生服务状况。
  (3)引导卫生保健产业发展,不断满足妇女的健康需求。
  (4)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妇女健康观念,普及健康知识。
  (5)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的优质服务;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强化夫妻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责任。
  2、法律和部门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认真执行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妇女的健康权利。
  (1)制定和完善以公共卫生和妇女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2)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终止妊娠、结扎手术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等法律规定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实行执业许可和人员资格管理,依法查处各种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3)强化社区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将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保健范围。
  (4)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卫生服务网络,做好预防保健的综合服务,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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