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要求,积极推进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位一体的预算管理和会计管理体制为重点的财政综合改革,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财政综合改革。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多项改革配套实施,共同推进。
(二)有利于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在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预算执行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的基础上,使所有财政性支出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增强财政支出透明度。
(三)有利于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使财政支出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四)有利于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有利于分步实施。改革方案体现系统性和前瞻性,使改革目标逐步得到实现。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基本要求,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采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联动方式,规范财政性资金支出核算,使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将支出的核算严格按相关的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进行,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内容
1、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
(1)财政预算内资金;
(2)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4)其他财政性资金。
属统借统还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国债资金及商业银行贷款的支付,按相关规定执行,其地方配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列入集中支付范围。
2、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