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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及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有利于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有利于分步实施。改革方案体现系统性和前瞻性,使改革目标逐步得到实现。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基本要求,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采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联动方式,规范财政性资金支出核算,使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将支出的核算严格按相关的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进行,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明确财政性资金拨付方式和拨付程序,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二)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同时,对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项目)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三)组建南宁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具体承担财政国库支付执行职能和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项目)的会计核算职能。管理中心隶属南宁市财政局领导,配备专门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稳妥的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采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联动方式的财政综合改革,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支出拨付方式及会计管理体制的根本性转变,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相互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改革,逐步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
  (二)成立南宁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及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市编办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各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及组建管理中心。
  (三)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结合南宁市的实际,细化预算编制,全面推行部门预算,逐步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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