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逐步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可采取全员承包或分组承包等办法,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乡村医生共同完成农村居民健康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掌握医疗卫生服务对象,拓宽卫生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为促进乡镇卫生院自我发展打下基础。
(六)开展农村卫生对口支援工作
1、每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与1—2个中心卫生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每家对口重点支持2—3乡镇卫生院建设,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共同指导村卫生所(室)工作。
2、支援单位与受援卫生院以签订协议书的形式确定对口支援关系,在协议书中要定目标、定任务、定方式、定时间,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3、支援单位要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要,采取分期分批,定期轮换的办法,选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到受援单位兼职、讲学和技术指导,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开展技术协作和技术攻关,安排卫生院人员进修,将自身更新的适宜设备无偿赠送给受援卫生院,从而改善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4、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的重点是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的乡镇卫生院和贫困乡镇的卫生院,要有完善可行的实施方案,重点扶持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提高管理水平,使受援的乡镇卫生院在环境建设、内涵建设方面有明显变化。
(七)加强乡镇卫生院的行风建设
1、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
2、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3、贯彻《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制订完善确保廉洁行医的规章制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奖惩分明。
4、提倡敬业精神,乡镇卫生工作人员对业务技术要精益求精,对工作要认真负责。
5、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患者、社区或合同单位对卫生院的满意度不低于85%。
四、时间及进度要求
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是探索推进乡镇卫生院自我发展的有效途径。市卫生局选择武鸣县、邕宁县和永新区三个县(区)共六个乡镇卫生院(其中中心卫生院3个,普通卫生院3个)开展试点工作,建设符合自治区卫生厅标准的中心卫生院和普通卫生院,作为全市乃至全区的样板。市卫生局对试点卫生院将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县卫生局要组织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派出人员帮助试点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单位指导永新区的试点乡镇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派人到对口帮扶单位进行指导。试点工作时间为一年。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的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