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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全市对外宣传品制作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关于加强全市对外宣传品制作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2002年10月15日 南办发[2002]114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总公司、公司,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强全市对外宣传品制作和管理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全市对外宣传品制作和管理的意见


  对外宣传品(以下简称“外宣品”),包括对外书刊、画册、折页和声像制品,是开展对外宣传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海内外认识我市的主要媒介。近几年,我市外宣品制作工作有了很大发展,外宣品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多,质量也有很大提高,在宣传南宁,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外宣品的制作水平,使外宣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外宣办《关于加强地方外宣品出版管理的意见》(中外宣发文[1997]12号)和2002年全国对外宣传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外宣品工作的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外宣品制作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针对性,重视外宣品的基本建设
  (一)抓好基础性外宣品的制作。制作基础性外宣品,是搞好对外宣传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整个外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开展对外宣传的有效载体和手段,外宣品具有其他外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外宣工作的不断发展,外宣品的领域和品种不断扩大。外宣品既包括图书、画册、折页、插页、地图、招贴画等印刷品,也包括电视片、录音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多媒体光盘、幻灯片、投影片等声像制品。各县(区)、各开发区、各大型企业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努力创造条件,利用多种形式制作一套有助于海内外了解本县区本单位基本情况的外宣品,至少要有一本简介、一本投资指南,有条件的县区和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出一本画册、一本旅游指南、一套折页、一张地图和一部形象片,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作针对性强、特色突出的专题外宣品。制作介绍本县区、本单位的外宣品,既要有中文,也要有外文,并尽可能做到中、外文分版制作。已经达到这一要求的县区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深化。目前仍未达到这一要求的,要在一、二年内逐步完成。基础性外宣品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更新和修订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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