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修改稿。
5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南宁市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府发[1997]123号)
由市旅游局提出修改稿。
52、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改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南府发[1997]128号)
由市经济委员会提出修改稿。
5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7]136号)
由市公安局提出修改稿。
5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土地局《关于用地单位拖欠地价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南府办[1997]1号)
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修改稿。
55、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7]136号)
由市建设局提出修改稿。
56、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局《关于城镇居民私有房屋转让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8]19号)
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修改稿。
57、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湖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的通知(南府发[1998]49号)
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修改稿。
58、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宁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南府发[1998]54号)
由市环保局提出修改稿。
5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的通知(南府发[1998]92号)
由市建设局提出修改稿。
60、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南府发[1998]110号)
由市建设局提出修改稿。
61、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委等五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九五”期间民族用品生产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南府发[1999]30号)
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提出修改稿。
62、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南府发[2000]6号)
由市经济委员会提出修改稿。
63、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局和市房产局《关于解决当前房地产项目综合验收与产权办证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0]62号)
由市建设局、市房产局提出修改稿。
6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00]88号)
由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提出修改稿。
6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6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南府办[2001]90号)